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

第九講:孝經 庶人章 第六

主講:佘潔芳女士

孝經原文:

用天之道.分地之利.謹身節用.以養父母.此庶人之孝也.故自天子至於庶人.孝無終始.而患不及者.未之有也。

內容概要:

庶人就是一般的平民百姓。
孔夫子說:「 一個平民百姓要孝順父母,就是要做到尊親、敬親、順親、讓親、榮親;要忠、孝雙全。

庶人雖然不是一個執政者, 但也是國家組織中的重要人物。土地、人民、政事是立國的根本,工、農、商是國家的三寶。一個庶人在國、在家都有責任。

除了在家裡孝讓父母之外,在外工作也要忠於職責、 克勤克儉、奉公守法、忠於政府……做一個良好的公民,才有助於建設社會,使社會安定、繁榮。 這就是作為一個庶人應有的義務。

作為庶人也應要有孝道。要運用自己的智慧, 還要利用天時、地利、人和……等。所謂用天之道,熏地之利,謹身節用以養父母。士、農、工、商……七十二行,都要勤奮。  做農業的,要依照時令播種, 還要知道什麼土地適合種什麼,這樣收成就豐富了。做工商的,要掌握旺季,爭取生產,這樣就可以補償淡季的損失。 還要量入為出,花錢要有節制,每個月都要有所剩餘,積少成多。 即使不是大富翁,也可成為小康之家。到有困難的時候,就不至於經濟貧乏,父母就可以安心了。

所以說克勤克儉,安分守己。 不但可以供養父母,維持一家的生活,也可以負起納稅給政府的義務。 無形中更可以使社會繁榮安定。這就是平民百姓忠孝之道。」

最後,孔夫子就做了一個結論說:「故自天子至於庶人.孝無終始.而患不及者.未之有也。」是什麼意思呢?

原來,世界上無論是尊卑、老幼、貧富、貴賤,孝順父母都是應該的。 因為上至天子下至庶民,都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報答父母養育劬勞是天經地義的事。 為人子女在有生之年應盡心、盡力,日日盡孝。孝親不論終始,只要量力而為,不可能說自己的力量做不到。

在《二十四孝》內的故事人物中,有皇帝、大官、年老長者甚至有一個只有九歲的黃香……只要能夠在日常對父母尊敬、愛護、關懷,就是孝道。 例如,早上起來跟父母說一聲早安,就是孝;為父母倒一杯水,沏個茶也是孝。如果在他們生日的時候為他們磕頭,他們更會高興得不得了!因為,這是尊重。有事要跟父母商量,不要自己做了父母還不知道;多關心父母的起居飲食等等……這些也是孝,多麼的容易啊!

有些人說:我以前沒有做過怎麼辦?不要緊。 現在做,就可以了。只要現在知道了就好。 《二十四孝》中《丁蘭刻木》的故事是這樣的:

西漢的時候,有一個人叫丁蘭。他以務農耕田為業。 他非常忤逆,先是氣死了父親,後來又經常對母親打罵。他母親每天含悲忍淚自怨自艾。

丁蘭每天出去耕田,命令母親每天一定要中午午時準時送飯來,不可遲到。有一天,他母親誤了時間還沒到。  丁蘭坐在樹的旁邊,生氣得磨牶擦掌,咬牙切齒。 心想:「等一下一定要打母親一頓!」

這時,他突然聽到樹上的鳥叫聲。他抬頭一看,原來是一隻烏鴉正來回地帶著食物喂小鴉。原來上面有個鳥巢,裡面有好幾隻小烏鴉,正“唧唧喳喳”地等著母親餵他們。 烏鴉母親往返不停地餵著兒女。 

他看了之後很感動,心裡想:「我小的時候也不會自己找東西吃,一定也是母親喂我、照顧我把我養大的,我媽對我確實是無微不至。 我對她又打又罵,豈不是不孝?」他越想越慚愧,更情不自禁地伸出拳頭打那棵樹,放聲大哭。 他向上天發誓,從此一定要行孝贖罪。

這時,他母親剛好送飯來。知道自己遲到了,心裡很慌張,顫抖地走在又窄又小的田埂上。丁蘭看到母親,就馬上衝出來, 想幫她拿東西。可是母親卻以為兒子又要出手打自己,便企圖轉身閃躲。誰知一不小心,掉進河裡,不見了。

丁蘭跳入水中到處尋找母親,可是再也無法找到她。 於是,他向上天呼叫:「上天啊!我已經知道錯了,為什麼不讓我找回母親的屍體呢?」

這時,河裡突然飄來一根木頭。丁蘭於是把木頭澇起,雕刻成父母兩個人,供奉在家,日夜跪拜,當真人一樣地奉養。

所謂「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」這就是人生的遺憾。 丁蘭之前不孝,知錯後悔後,仍然可以列入《二十四孝》,而且傳為佳話。 由此可以證明孔夫子所說的「孝無終始」。只要我們現在懂得孝親,坐言起行,人人都可以孝順父母。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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